手机扫码,微信咨询!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便携式监测仪,辐射监测仪器,辐射检测仪器,辐射报警仪器_安徽_巢湖

电话:86-021-69515711
传真:86-021-69515712

成先生-上海仁日辐射防护 客服

联系我们
关注:仁日科技
关注仁日科技;获取辐射防护知识!
推荐产品
  •   REN500E 辐射监测仪

         REN500E辐射剂量率仪是以内置高灵敏度盖格计数管为探测器,测量χ、γ和硬β辐射的多功能便携式剂量率仪。作为辐射巡测仪,能显示工作场所的剂量当量率和累积剂量,自动连续测量和记录1600条辐射剂量率数据,更换电池时,日历、时间及检测数据能永久保存。工

  •   REN500L 环境级辐射仪

    REN500L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仪采用超大尺寸、高灵敏的闪烁晶体作为探测器,反应速度快。主机内置探测器使得整机有更宽的测量范围。仪器满足《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中低剂量部分的要求。该仪器除能测高能、低能γ射线外,还能对低能X射线进行准确的测量,具有良好的能量响应特性。此外通过

  •   REN600A 便携式表面沾污仪

    REN600A型α、β、γ射线表面污染检测仪即可检测α、β、γ射线,也能检测到X射线,它采用高速嵌入式微处器作为数据处理单元,点阵式大屏幕LCD液晶显示,读数清晰、操作方便,具有400条超大容量数据存储。仪器采用进口的大面积MICA盖革探测器,具有较高探测效率,可进行α、β辐射表面污染检测和X、γ辐

  •   REN600 表面沾污仪

    REN600是一种便携式,大面积的放射性表面沾污测量仪,是根据核快速应急反应监测技术要求,专门为安监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核医学、分子生物实验室、核材料运输及其它存在αβ表面沾污而设计,是一种高灵敏度智能化便携式仪器;可进行α和β/γ测量,测量单位cps\cpm\ Bq/cm2可转换.主要应用在疾病控

  •   REN500B 便携式报警仪

       REN500B型智能化х-γ辐射仪是监测各种放射性工作场所х、γ射线辐射剂量率的专用仪器。该仪器具有较大的剂量率测量范围和能量响应特性。此外通过配套的RenRiRate剂量率管理软件可将存储的数据读出后分析。该仪器广泛用于卫生、环保、冶金、石油、化工、医院、加速器、工业探伤

  •   REN710 固定式辐射仪

           REN710型行人通道式γ射线安检门是专为行人设计的、用于检测放射性物质的门式检测系统,它为行人非法携带放射性物质及特殊核材料提供快速检测手段,能够为海关、机场、码头、火车站、医院、边境检查、重要会议场所安全检查提供帮助。是核

  •   REN300A加REN-3He-N 中子剂量当量仪

    本报警仪由REN300A在线辐射安全报警仪和REN-3He-N中子探头和REN-GM-L X、伽玛探头组成。该辐射报警装置是采用特殊设计的前置放大电路,具有灵敏度高、操作方便、自动显示、数据存储和超阈值报警等特点,能实时给出x射线、γ射线、中子射线的辐射剂量率。考虑到现场操作、应急快速响应的需要,主

  •   REN500H 辐射巡测仪

    REN500H辐射防护用X、γ辐射剂量当量(率)仪是监测各种高剂量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辐射剂量率专用仪器。仪器满足《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中高剂量部分的要求。该仪器除能测高能γ射线外,还能对低能X射线进行准确的测量,具有良好的能量响应特性。此外通过配套的RenRiRate剂量率管理软件可将存储的

行业新闻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005/11/18 10:21: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核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核安全关键岗位的管理,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核与辐射安全及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在核能和核技术应用及为核安全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中从事核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核安全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英文名称:Nuclear Safety Engineer
  第五条 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负责国家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编写考试用书,统一规划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第九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类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6年。
  2、取得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
  3、取得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3年。
  4、取得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年。
  5、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一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二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人事部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
  3、经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者,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培训合格的证明。
  第十四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在核安全等业务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
  (三)受刑事处罚。
  (四)脱离核安全相应岗位连续满1年。
  第十五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持证者应在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六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依本规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 经批准注册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在其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情况"栏目内加盖印章,并核发《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
  第十八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内容变更,须由所在单位在变更后30日内向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 职 责

  第十九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核安全行业的执业守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对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是:
  (一)核安全审评。
  (二)核安全监督。
  (三)民用核设施操纵与运行。
  (四)核质量保证。
  (五)辐射防护
  (六)辐射环境监测。
  (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的其他与核安全密切相关的工作领域。
  第二十一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享有依法从事核安全关键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权利,并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二十二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应不断更新知识,自觉接受继续教育并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
  第二十三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应在一个从事核安全专业工作的单位执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取得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五条 在实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前,对长期从事核安全工作,已经达到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并受聘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通过培训和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核认定的方法由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第二十七条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关键岗位和职责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的相关产品:
  • REN300+REN-3He-N型固定式中子、伽玛报警仪

    产品名称:REN300+REN-3He-N型固定式中子、伽玛报警仪

    产品描述:本报警仪由REN300在线辐射安全报警仪和REN-3He-N中子探头和REN-NaI30伽玛探头组成。该辐射报警装置是采用特殊设计的前置放大电路,具有灵敏度高、操作方便、自动显示、数据存储和超阈值报警等特点,能实时给出x射线、γ射线、中子射线的辐射剂量率。考虑到现场操作、应急快速响应的需要,主机安装

  • REN800型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

    产品名称:REN800型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

    产品描述:     REN800型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采用高灵敏的进口He3管作为探测器,反应速度快。该仪器使用方便;灵敏度高、抗γ性能好、能量响应特性好,即可用作便携式仪器又可用作固定式中子剂量监测仪。此外通过配套的RenRiNeutron中子剂量率管理软件可将存

  • 中子及X、γ、β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

    产品名称:中子及X、γ、β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服务

    产品描述: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委托监测服务     依据《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GBZ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的要求,以热释光个人剂量计作为监测手段,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剂量委托监测服务,并为企业或卫生行政部

  • REN500型智能化χ、γ辐射仪

    产品名称:REN500型智能化χ、γ辐射仪

    产品描述:      REN500型智能化χ、γ辐射仪采用高灵敏的闪烁晶体作为探测器,反应速度快, 和国内同类仪器相比,该仪器具有更宽的剂量率测量范围。 该仪器除能测高能、低能γ射线外,还能对低能X射线进行准确的测量,具有良好的能量响应特性。此外通过配套的Re

  • REN200A型X-γ个人剂量报警仪

    产品名称:REN200A型X-γ个人剂量报警仪

    产品描述:REN200A型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HP(10)监测仪(简称:个人剂量报警仪)内置高灵敏度盖格计数管为探测器,主要用来监测各种放射性工作场所的X、γ以及硬β射线的辐射,具有响应快,测量范围宽的特点。能显示工作场所的剂量当量率和累积剂量,更换电池时,日期及累积数据能永久保存。可选配RenRiPers

  • REN200型X-γ个人剂量报警仪

    产品名称:REN200型X-γ个人剂量报警仪

    产品描述:       REN200型个人剂量报警仪内置高灵敏度盖格计数管为探测器,主要用来监测各种放射性工作场所的X、γ以及硬β射线的辐射,具有响应快,测量范围宽的特点。能显示工作场所的剂量当量率和累积剂量,更换电池时,日历、时间及累积数据能永久保